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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政府辦通知加強水庫安全管理工作
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晉政辦發〔2023〕59號)有關要求,確保我市水庫安全運行,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加強水庫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真落實水庫安全管理責任制。全市水庫安全管理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縣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轄區內水庫安全管理的責任,分管負責人要及時協調解決水庫管理運行中的重要問題,親自檢查督促水庫安全工作。
二、切實加強水庫工程運行調度管理。強化“四預”措施(預報、預警、預演、預案),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由防汛行政責任人所在政府的防汛抗旱指揮部批復并組織落實。
三、嚴格規范水庫安全管理。一是縣級人民政府要對轄區內水庫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進行劃定,并設置界樁和公告牌;二是縣級人民政府要科學核定具有防洪功能的公益性水庫的維修養護定額標準,將水庫維修養護費用納入本級財政資金預算予以重點保障;三是水庫大壩安全鑒定結果為“三類壩”的病險水庫,由縣級人民政府籌措資金及時實施除險加固,同步落實“一庫一策”安全度汛措施,在隱患未消除前原則上一律空庫度汛。
四、提高水庫管理隊伍素質。水庫管理單位領導班子須配備不少于50%的水利專業干部,技術負責人應具有相應的水利專業技術職稱。水庫管理機構新進人員應按照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面向社會進行招聘,聘用水利專業人員占比不低于80%。
五、實施水庫安全管理責任追究制度。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河湖長制考核體系,每年從水庫防汛責任制落實、大壩定期安全鑒定、水庫管理范圍劃界確權、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水庫“兩項”經費落實等方面考核水庫安全管理工作。
?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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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民意網編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