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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辦法出臺!山西省煤炭洗選企業新規
《山西省煤炭洗選行業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印發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山西省煤炭洗選行業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稱《辦法》),明確煤炭洗選行業建設項目備案證明文件有效期為2年,2年內未開工建設的項目須在備案機關重新備案或申請延期。《辦法》自7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2年。
《辦法》適用于全省境內所有規劃新建(含政府規劃遷建)、改擴建、現有在建的煤炭洗選項目,不含焦化、鋼鐵、化工等配套建設的洗選車間。
《辦法》對煤炭洗選建設項目的備案、初步設計、開工建設、聯合試運轉、竣工驗收、標準化評定等管理環節及事中事后監管進行規范。其中明確,煤炭洗選建設項目應符合國家、省、市、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區域規劃、產業政策、資源開發、城市建設、國土空間規劃、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等要求;采用技術先進、性能可靠、經濟實用、節能環保的洗選工藝及設備,電耗、水耗、介耗等指標應符合國家及省有關標準,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設備;符合環保要求,洗水應達到洗水閉路循環最低等級,實現動態平衡。
《辦法》明確,煤炭洗選建設項目應滿足規?;?,新建、改擴建后洗選項目洗選能力應達到120萬噸/年及以上。鼓勵煤礦建設配套洗選項目或聯營選煤廠,提高煤礦配套率。新建、改擴建社會獨立洗選項目應有穩定煤源,并執行減量置換政策。減量置換關閉退出產能不得低于新增產能的200%。
此外,山西省鼓勵公眾和新聞媒體等社會力量以投訴、舉報、曝光等方式,對洗選企業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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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報 記者王龍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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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民意網綜合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