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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公安局關于清明節期間防火倡議書
忻州市公安局關于清明節期間防火的倡議書
全市廣大市民朋友:
清明將至,正值春季防火期和高火險期,我市降雨量少,天干物燥,野外風力較強,存在較大火災隱患,為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的發生和損失,切實保障國家林草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忻州市公安局倡議:
一、春耕季節不焚燒秸稈雜草、焚燒垃圾、燒灰積肥、燒荒開墾。
二、倡導文明低碳祭掃,不焚燒紙錢、焚香祭祀,不燃放煙花爆竹。
三、進入林區要增強森林防火安全意識,不攜帶火種進山,不吸煙、不亂扔煙頭;不在野外燃燒篝火、燒烤、野炊。
四、不破壞森林防火設施設備,不違規開展易引發火災的施工作業。
五、對違規違法用火引發林草著火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一旦發現森林草原火情火災,要立即撥打電話119、110報警電話。
摒舊俗,樹新風,護家園。讓我們攜手行動,為創建文明、安全、美麗忻州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忻州市公安局
2022年4月1日
來源平安忻州公號
華夏民意網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