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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加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收費事項監管
山西省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收費戴上“金箍”
2022年元旦前夕,山西晚報記者從省發改委獲悉,為進一步規范民辦義務教育收費,促進教育公平,營造良好教育生態,我省就加強民辦義務教育收費監管有關事項做出通知。
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費、住宿費、課后服務收費屬于非營利性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省發展改革委將按程序納入《山西省定價目錄》。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授權設區市人民政府制定學費、住宿費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制定課后服務收費標準。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政府制定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確定本學校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
科學制定收費標準。各市要堅持民辦義務教育公益屬性,應按照非營利性原則,以教育培養成本為基礎,扣除政府生均公用經費補助和其他財政補助,統籌考慮辦學質量、市場需求、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學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或調整學費、住宿費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課后服務收費參照當地公辦學校收費政策:
要加強收費政策調控,建立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生均教育培養成本、政府生均經費補助標準變化情況,適時調整收費標準。對資金結余未投入辦學的學校,要限期整改,并降低收費標準,防止過高收費。
嚴格開展成本調查監審。各市要加強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成本調查監審,嚴格核減不合理成本。教育培養成本項目包括工資福利費用、辦公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折舊費、修理費、無形資產攤銷費等學校教育和管理的正常支出。住宿成本項目包括房屋、床、桌椅等宿舍必要設施設備的折舊費、水電費、取暖費、修繕費和管理人員經費等有關宿舍管理正常支出的費用。教育培養、住宿等成本項目中,有共同使用資產、人員或者統一支付費用的,應當按合理比例分攤共同發生的費用。教職工平均工資水平應正常合理,不得明顯高于統計部門公布的當地教育行業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
加強收費行為監管。各市要加強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收費監督管理,引導學校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制度,落實國家和省教育收費管理政策。督促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嚴格落實非營利性辦學要求,學校的辦學結余全部用于辦學。嚴禁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借讀費等。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亂收費行為依法查處。
文章來源山西晚報
華夏民意網配圖